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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4月28日 星期四

簽證小問題與美國的移民政策

學生或學生家屬,在出美國前都必須完成一項簽證手續,以確保得以順利在簽證有效期限內,能順利回到美國。棒爸在棒媽和棒蘇菲離開美國前一週,就把棒媽和棒蘇菲的I-20表格拿到國際學生辦公室,讓主管人員加簽,每次加簽得以確保一年內可再回到美國;若無此項加簽,光是簽證有效也不行。倘若加簽後一年內沒回到美國,且簽證仍在有效期限內,則必須在下次入境前把I-20先寄回美國,進行加簽動作,然後寄回給要入境的人,持經過加簽的I-20入境。

另外一個目前在美國國會,正激起熱烈討論的是,美國移民政策的方向。先前歐巴馬為了兌現選舉時開的支票,提出 "圓夢法案" ,希望給那些無辜被父母親偷渡進美國的小孩(很多墨西哥人),在大學畢業時,就地合法,取得永久居留權或公民身分。這個 "圓夢法案" 遭到多數議員反對,連自家的民主黨議員都不贊成,自然胎死腹中(所以政治人物的支票,往往兌現的機率不高,屬於風險高的擔保品)。同時,在野的共和黨主張,為了維持美國經濟,以及各種科技在全球的領先地位,開始傾向開放H1-B工作簽證的上限,讓真正可以創造經濟價值的人才進到美國,而不是廉價的勞工,甚至有共和黨議員和遊說團體,例如ImmigrationWorksUSA,開始鼓吹讓在美國取得高等學位的外國學生,取得綠卡,讓他們可以留在美國工作。

棒爸的解讀是,美中兩大強國之間的競爭,在接下來的三十年會漸趨白熱化,很多產業需要的是人才,所以中國已經開始想方設法讓把這些人吸引回中國,而美國政府不管是誰當政,都會有這個警覺,所以在美國經濟復甦之後,非常可能會有新的移民政策出爐,設法維持自家在國際上的競爭力。在這兩強波瀾壯闊的拉鋸中,台灣政府能做什麼努力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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